初賽 (流行聲樂、美聲聲樂、民族聲樂)
日期:2018年5月1日
地點:沙田大會堂
總決賽
日期:2018 年8月21-27
地點:烏溪沙青年新村
奬項
名次排序 |
獎項內容 |
分數要求 |
「第一名」 |
獲得由「藝韻管弦樂協會」全額贊助決賽報名費,並頒發港幣1,000 元樂器現金禮劵、獎盃及證書 |
達到85 分或以上 ( 獲得進入決賽資格) |
「第二名」 |
獲頒發港幣600 元樂器現金禮劵、獎盃及證書 |
達到85 分或以上 ( 獲得進入決賽資格) |
「第三名」 |
獲頒發港幣300 元樂器現金禮劵、獎盃及證書 |
達到85 分或以上 ( 獲得進入決賽資格) |
「一等獎」 |
獲頒發獎牌及證書 |
達到85 分或以上 ( 獲得進入決賽資格) |
「二等獎」 |
獲頒發獎牌及證書 |
80 分至84 分 |
「三等獎」 |
獲頒發獎牌及證書 |
75 分至79 分 |
「表演獎」 |
獲頒發獎牌及證書 |
75 分以下 |
總決賽優勝者有機會獲得
-赴美留學獎學金
-免費體驗大學音樂課程 赴美與當地樂團合作演出
-所有頒發的證書獲合辦大學聯合認可
-各組別第一名得獎者將代表香港賽區參加 2018 年 8 月舉行的「第五屆香港國 際音樂節 2018 音樂比賽」總決賽,並 由藝韻管弦樂協會贊助全額報名費
編號 |
年齡組別 |
年齡要求 |
出生日期 |
演出時限 |
1 |
幼兒組 |
7 歲或以下 |
2010 年5 月1 日或以後出生 |
3 分鐘 |
2 |
兒童組 |
8 歲-10 歲 |
2007 年5 月1 日至2010 年4 月30 日內出生 |
4 分鐘 |
3 |
少兒組 |
11 歲-13 歲 |
2004 年5 月1 日至2007 年4 月30 日內出生 |
4 分鐘 |
4 |
少年組 |
14 歲-16 歲 |
2001 年5 月1 日至2004 年4 月30 日內出生 |
5 分鐘 |
5 |
青年組 |
17 歲-26 歲 |
1991 年5 月1 日至2001 年4 月30 日內出生 |
6 分鐘 |
6 |
成年組 |
27 歲或以上 |
1991 年4 月30 日以前出生 |
6 分鐘 |
7 |
小學組 |
就讀小學或12 歲以下 |
2006 年5 月1 日或以後出生( 團體以平均年齡計算) |
4 分鐘 |
8 |
中學組 |
就讀中學或17 歲以下 |
2000 年5 月1 日或以後出生( 團體以平均年齡計算) |
5 分鐘 |
9 |
大學組 |
就讀大學或18 歲以上 |
2000 年4 月30 日或以前出生( 團體以平均年齡計算) |
6 分鐘 |
LA 流行聲樂
編號 |
組別 |
年齡要求 |
演奏時限 |
參賽費 |
LA1 |
幼兒流行聲樂 |
7 歲或以下 |
3 分鐘 |
HKD 350 |
LA2 |
兒童流行聲樂 |
8 歲-10 歲 |
4 分鐘 |
HKD 350 |
LA3 |
少兒流行聲樂 |
11 歲-13 歲 |
4 分鐘 |
HKD 370 |
LA4 |
少年流行聲樂 |
14 歲-16 歲 |
5 分鐘 |
HKD 370 |
LA5 |
青年流行聲樂 |
17 歲-26 歲 |
6 分鐘 |
HKD 390 |
LA6 |
成年流行聲樂 |
27 歲或以上 |
6 分鐘 |
HKD 390 |
曲目要求:一首現代作品並已出版發行的通俗歌曲
*可選擇個人、兩人合唱 (參賽者請自行攜帶MP3 格式的背景音樂存放於USB 內)
LB 美聲聲樂
編號 |
組別 |
年齡要求 |
演奏時限 |
參賽費 |
LB7 |
美聲聲樂小學組 |
就讀小學或12 歲以下 |
4 分鐘 |
HKD 370 |
LB8 |
美聲聲樂中學組 |
就讀中學或17 歲以下 |
5 分鐘 |
HKD 370 |
LB9 |
美聲聲樂大學組 |
就讀大學或18 歲以上 |
6 分鐘 |
HKD 390 |
曲目要求:一首不限時期並以美聲唱法及已出版的歌曲
*可選擇個人、兩人合唱 (只限鋼琴伴奏或無伴奏, 不可使用背景音樂)
LC 民族聲樂
編號 |
組別 |
年齡要求 |
演奏時限 |
參賽費 |
LC1 |
幼兒民族聲樂 |
7 歲或以下 |
3 分鐘 |
HKD 350 |
LC2 |
兒童民族聲樂 |
8 歲-10 歲 |
4 分鐘 |
HKD 350 |
LC3 |
少兒民族聲樂 |
11 歲-13 歲 |
4 分鐘 |
HKD 370 |
LC4 |
少年民族聲樂 |
14 歲-16 歲 |
5 分鐘 |
HKD 370 |
LC5 |
青年民族聲樂 |
17 歲-26 歲 |
6 分鐘 |
HKD 390 |
LC6 |
成年民族聲樂 |
27 歲或以上 |
6 分鐘 |
HKD 390 |
曲目要求:一首不限時期並以民族唱法及已出版的歌曲
*可選擇個人、 兩人合唱 ( 參賽者請自行攜帶MP3 格式的背景音樂存放於USB 內或使用樂器伴奏)
個人項目參賽選手每人繳付 HKD 60 之報名行政費 ,
團體參賽組別需按組別人數每人繳交 HKD 30 之報名行政費
評分標準
儀態台風 | 15% | 選手上下台走路的姿勢,拉奏時展現的自信度與沉穩度等,演奏時的感情有否配合曲目需求 |
熟練程度 | 20% | 選手對於比賽曲目熟悉程度,若出現忘譜的情況,將視為嚴重的錯誤,但只會在這範圍內扣分 |
演奏技巧 | 20% | 在一些有難度技巧的表現部份,是否有演奏上的困難,或是極為輕鬆的演奏 |
曲目難度 | 20% | 就選手本身程度而言,參賽曲目是簡單、中等或高難度的曲目,演奏效果不影響此部份評分 |
音樂感 | 25% | 選手是否將比賽曲目的整體音樂感,能演繹得淋漓盡致 |
1. |
本賽事主要為音樂愛好者和專業學習音樂的人仕而設,歡迎任何國籍的選手參加,最多可同時報名參加四個項目。 |
2. |
每份報名表格只可填報參加一個項目的比賽。如參賽者參加多於一個項目的賽事,則需要填寫另一份報名表格。 |
3. |
參賽者如符合報名資格,未足歲數的參賽者亦可越級參加較年長的組別。 |
4. |
賽事籌委會將在2018 年7 月份於官方網站www.arts6.com 或公眾微信號HK_IMF 公佈進入總決賽名單。 |
5. |
參賽者必須於決賽遴選前在網上註冊帳戶才可以登入官網核實個人參賽資料和查看進入總決賽的名單。此外,賽事籌委會要求所有參賽者把已核實繳交報名費用的收據副本,連同有身份証明文件( 附有照件) 交給賽事籌委會提供的電郵地址或郵寄到賽事籌委會地址:香港新界葵涌工業街10-14 號華發工業大廈( 後座)10 樓8 室 |
6. |
賽事舉辦期間,所有參賽者必須於指定的比賽時間開始前20 分鐘到達比賽場地辦理登記手續。遲到者可被取消比賽資格。 |
7. |
比賽規定所有曲目,選手必須背譜演奏;伴奏、小組和團體除外。 |
8. |
比賽選手須自行準備其伴奏演奏的原裝樂譜。 |
9. |
總決賽的出場次序將會由賽事籌委會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
10. |
比賽評分文件在比賽後,將不獲發還,但參賽者本人可親自向賽事委員會查閱本人分數。 |
11. |
參賽選手必須為其所提供的資料的版權擁有人。而參賽者須明白及確認賽事籌委會使用其提供的數據的權利(包括所遞交的相片、錄音、錄像,以及上載於賽事官方網站的資料)。 |
12. |
參賽選手必須向賽事籌委會查詢能否提供其參賽時所需使用的樂器,必須獲得賽事籌委會書面確認,才代表會為其在賽場準備該使用的樂器。 |
13. |
賽事籌委會借出的樂器並不確定其質素,參賽選手必須自行承擔借用樂器的演奏品質風險。 |
14. |
參賽選手借用樂器期間,必須愛惜及妥善保護該樂器,如因非自然損壞,參賽選手須賠償借用樂器之維修及更換配件費用。 |
15. |
如遇上因惡劣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賽事籌委會有權隨時更改比賽場地及時間表。直至另行通告。 |
16. |
各組別名次若有並列者(多於一名選手),評審委員會有權將獎金作平均的分配。而獎品的安排則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但不會作平均分配。 |
17. |
優勝者必須出席頒獎儀式領取獎項。而各樂器組別取得首名的優勝者須於賽會安排的優勝者音樂會演出。否則,賽事籌委會有權取消所頒發的獎金和獎項。 |
18. |
賽事籌委會將對參賽者在優勝者音樂會演出的出場次序和曲目作出安排。 |
19. |
評審委員會有權按照實際情況而於任何組別增設及調整獎項。同時,若參賽者的演出未達到本比賽所規定的水准或要求,評審委員會有權不頒發任何獎項、名次及該名次之獎品和獎金,同時允許名次留空,參賽者不得異議。 |
20. |
任何人士均不得對評審委員所決定之最終比賽成績作出異議, 評審委員會和賽事籌委會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任何人士均不得異議。 |
21. |
評審委員有權於比賽中途終止參賽者的演出,參賽者不得異議。 |
22. |
若參賽者與評審委員會成員有任何親屬關係必須於申請表格內詳細列明。此外,若參賽者與評審委員會成員內有老師與學生的關係。該評審委員不可在評核該組時為該參賽者評分。如有違規者,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
23. |
任何人士不得在比賽場地內進行未經准許的攝影、錄音或錄像。賽事籌委會是唯一有權安排的攝影、錄音或錄像的機構。同時,賽事籌委會有權使用及發布相關的影音錄像作推廣和商業用途,無需要取得參賽者的同意。參賽者須同意賽事籌委會擁有在比賽中取得的攝像和一切相關的影音錄像的擁有權。 |
24. |
所有參賽者及在場人士,必須小心保管個人財物以及負責樂器的安全。如有任何損壞及遺失,主辦單位及賽事籌委會均不會負責。賽事籌委會建議參賽者在參賽前自行購買對應的安全保險。 |
25. |
參賽者有責任自行尋找合適的保險機構,查詢一切保險的事宜。包括醫療、個人傷亡、個人財產和樂器的保險,以保障參賽者在旅途和賽事進行時有可能發生的意外、火災和盜竊等的情況。參賽者須認同香港國際音樂節和藝韻管弦樂協會、協辦方及各參與單位,對上述潛在事宜的發生不負有法律責任。 |
26. |
參賽者(包括未成年參賽者的父母和老師)在報名時所填報和遞交的資料必須屬實和正確。如有違規或虛報者,其參賽資格將被立即取消。 |
27. |
所有費用一經繳付,不論任何原因(如教育局宣佈停課、違反比賽章程、私人理由、染病、學校活動等),一律不獲退還,其參賽資格不得轉讓。 |
28. |
參賽者(包括未成年參賽者的父母和老師)須明白和同意本賽事總規和章程。參賽者如有違反任何條款,賽事組委會和評審委員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而已繳交的報名費或活動費亦將不獲退還。 |
29. |
賽事籌委會保留對比賽總規和章程的最終解釋權。若有任何有關本活動的爭議發生,賽事籌委會的裁定為最終的裁決,任何人仕均不得異議。 |
30. |
主辦機構及賽事籌委會有權在任何時間修改本比賽的所有資料和規則,所有最新消息將以官方網站和現場公佈為準。 |
詳情請瀏覽或聯絡:
2018藝韻盃專頁 – https://www.arts6.com/grandmaster-cup/information/
香港第五屆藝韻盃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1dMBIaxpA1T5dxvYZGFwTzwWCv4RofF/view
電話: 2117 1726 /電郵: hkimf@arts6.com
地址: 新界葵涌工業街10-14號華發工業大廈後座10樓8室 (藝韻管弦樂協會)
報名資料( 可於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表 )
1. 填寫完整的報名表
2. 一張 3.5 x 5 厘米近期照片
3. 護照或身份證影印本
4. 個人簡歷(若有)
5. 個人音樂相關的証書影印本(若有)
6. 報名費收據影印本 ▪ 參賽者請於 2018 年 4 月在官方網站(www.arts6.com)開始查詢各組別比賽時間及地點
網上報名連結:
LA 流行聲樂
LB 美聲聲樂
LC 民族聲樂
付款方法
參賽者必須於 4 月 20 日或之前,將報名資料連同入數紙或支票,親身遞交或郵寄到賽事委員會 :
▪ 香港新界葵涌工業街 10 – 14 號華發工業大廈後座 10 樓 8 室「藝韻管弦樂協會」
▪ 香港九龍太子大南街 18 – 22 號泰安閣 1 樓「香港音樂教育學院」
並註明參加「第五屆香港國際音樂節 2018 音樂比賽 – 藝韻盃」, 個人項目參賽選手每人繳付 HKD 60 之報名行政費 , 團體參賽組別需按組別人數每人繳交 HKD 30 之報名行政費